注意事項- 因應市場狀況或不可抗力、不可歸責本行之事由,本行保有調整專案內容之權利,調整時將於本行網站公告,而不另行以書面通知,實際適用利率與專案內容以承作當時本行公告為準。
- 本行保留接受申請人申辦本專案之權利,如有不符合資格或違反法令情事,本行得不予受理。
- 若申辦後發現申請人資格不符或承作金額超過上限,該筆定存及超過上限之部分將適用一般牌告利率計息。
- 新資金+既有資金認定:115年7月27日 (含) 起匯入/轉入/存入之新資金+既有資金,且既有資金不得逾專案金額之一半。
- 案例說明—A客戶於 115年8月3日自甲銀行匯入新臺幣 100 萬元至本行,如無資金匯出,則可以新臺幣100萬之新資金+不超過新臺幣100萬之既有資金承作[專案二]定存。
- 本專案額度共新臺幣300億元,倘專案期間結束前已達額度,則本行得提前調整/終止本專案,而不另行以書面通知。
- 本專案為無存單之定存產品。
- 本專案利率皆以年利率揭露,採固定利率按日計息,並依存入之新臺幣本金 X 本專案牌告年利率 ÷ 365天 (含閏年) 計算。
- 如將本專案之優惠定存中途解約者,不適用上述約定之優惠利率,利息應改按起存日本行一般牌告與實際存款期間相當期別之定期存款固定利率單利八折計付,未存滿一個月者不計息。
- 本專案將依照客戶約定之到期處理指示辦理,定存到期辦理續存者,該續存之定存利率係按照到期當時本行同天期之一般牌告固定利率承作,不得再按本專案優惠利率續存。定存到期未設定續存者,將自動存入申請人之一般新臺幣活期存款帳戶,若遇例假日將順延至下一營業日給付,另本專案不可超前起息,亦不可指定定期存款到期日。
- 案例1— B客戶於115年8月3日臨櫃承作單筆新臺幣3,000萬元之[專案一]定存並設定到期續存,到期後將以當天本行同金額級距之約定天期之一般牌告固定利率續存,如到期日之牌告利率同115年8月3日,則此單筆新臺幣3,000萬續存六個月天期固定利率,其適用年利率為0.66%。
- 案例2— C客戶於115年8月3日臨櫃承作10筆單筆新臺幣300萬元共3,000萬元之[專案一]定存並設定到期續存,到期後將以當天本行同金額級距之約定天期之一般牌告固定利率續存,如到期日之牌告利率同115年8月3日,則此10筆之單筆新臺幣300萬續存六個月天期固定利率,其適用年利率為1.375%。
- 本專案定存之存款利息亦將計入客戶年度利息收入,依法應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為扣繳者,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規定代為扣繳稅款及補充保費。
- 本行將依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規定的存款保險範圍內辦理新臺幣存款保險,惟申請人仍需承擔本行的信用風險。
- 為防制不法或不當之交易,本行將依相關法規針對異常交易進行控管或限制。
- 本專案介紹僅供參考,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管機關規範及本行開戶總約定書之規定辦理。
- 交易糾紛申訴專線:0800-057-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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